回顾:女子刚签完合同就怀孕,老板连夜注销公司,女子:玩不起
刚签完合同就怀孕,本想着能舒服的享受产假,却没想到公司不按套路出牌,直接注销,抛下孕妇另起炉灶。
面对这样的事,一部分网友站队怀孕的女员工,认为她可能不是故意隐瞒怀孕,就是自己一直没注意。
而且就算早知道又怎么样,有哪条法律规定,女性没过试用期不能怀孕?
另外一部分网友则站到了公司那边,认为女员工就是蓄意为之,想要“白嫖”公司的产假。
而且注销公司也是合法合规,老板想要换个地方重新开始,也没什么不对。
这两种说法好像都很有道理,员工和公司都有自己的权利和立场,双方都没有错。
而且就算你了解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也很难用对错来定义这件事,只能说各有各的难处。
为什么这件事情让人这么纠结,连对错都无法区分?
从头到尾了解完,你就明白了。
●—≺不想失去任何机会≻—●
前几年因为疫情原因,很多公司的经营都陷入困境,只能依靠收缩公司规模、裁减人员来减轻负担。
山东省张女士的公司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
张女士刚和丈夫结婚没多长时间,夫妻俩还背着房贷、车贷,每个月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因为公司人员事业的调整,张女士也被迫离职,没了工作。
少了自己那份收入,夫妻俩的生活压力陡然加重。
为了尽快找到工作,张女士投简历时广撒网,只要薪资合适,张女士不在乎距离、假期制度、福利待遇。
而且她对自己的简历也是尽量美化,尽可能让HR能一眼就看到自己。
因为这种操作,张女士获得了很多面试的机会,但可能是匹配度不高,面试后就没有了下文。
张女士也没时间难受,只能更大范围的投递简历。
终于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给张女士递来了橄榄枝,经过首轮面试后,复试的邀约很快也来了。
张女士为了这次面试,做了很多准备,最终这家公司给了张女士一个工作岗位。
不过根据公司规定,张女士入职后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只有过了试用期才能签订正式的合同,享受五险一金的待遇。
如果表现好,还能提前转正。
张女士马上就同意了,没太在意这些细节。
在入职后,张女士工作非常努力,而且因为是在她熟悉的领域,所以她提出的建议和看法,都非常有实际作用。
老板对她非常满意。
就在张女士争取提前转正的机会时,感觉自己的身体不太舒服,总是恶心还想要呕吐。
再联想到自己的生理期,就怀疑自己怀孕了。
买了验孕棒果然是怀孕了,张女士和丈夫早就想要孩子,这个时候怀上了肯定不会打掉。
但根据自己的经验,如果把这件事如实告诉公司,自己不仅不能提前转正还可能被辞退。
又想到每个月要还的不菲的贷款、还有未来孩子的奶粉钱、纸尿裤钱,张女士决定将自己怀孕的事情隐瞒下来,等签了合同再说。
幸亏是刚刚怀孕,肚子没有显怀,身边同事也没有注意到。
不到三个月,公司就因为张女士的表现,给她提前转正并且交上了保险。
但怀孕是瞒不住的,转正没几天,张女士的肚子就渐渐大了起来,张女士就向公司人事提出自己要按照劳动合同休产假。
在这段时间内,张女士可以不用工作,只需呆在家里好好养胎,公司每个月就要按时给她开工资。
这对公司来说,当然不是一个好事,但劳动法有规定,公司也只能照办。
●—≺在家养胎却突然失业≻—●
在张女士安心养胎,满心期待新生命诞生的第一个月,如期收到了公司打到自己工资卡上的钱。
看着到账短信,张女士非常庆幸自己当初隐瞒了怀孕的消息,不然不可能顺利入职,现在还有工资拿。
但没等张女士开心多长时间,就接到了公司人事打来的电话,让她最近两天去公司一趟,有事情和她商量。
接到这个电话,张女士内心就咯噔一下,想着公司是想辞退自己了。
为了不被辞退,张女士想了很多种情况,每种情况自己应该如何应对,都在内心做了很多预设。
但到公司后听到的消息,让她内心所有的想法都落了空。
一进公司,公司人事负责人把张女士热情的带到了自己的办公室。
和她说,公司现在因为经营不善,再加上疫情原因,每个月都在亏损,所以老板决定把公司注销。
叫张女士来,主要是为了商量赔偿安置的事情。
张女士一听就傻了眼,现在自己肚子已经大起来了,找新工作肯定不行。
每个月还有各种费用,再加上小孩出生后,光靠丈夫肯定不行。
但公司老板已经决定注销公司,自己只能多争取一些赔偿。
张女士定下心神,就和人事开始谈具体的金额,但双方明显不能达成共识,最后也是不欢而散。
后面张女士还去了公司好几次,每次人事都热情的接待,但想要提高赔偿金额,却坚决不同意。
张女士想要找老板谈,却被告知老板出差了。
张女士知道对方是故意躲自己,但也没有办法,最后只能同意了公司的赔偿方案,多给一个月工资外加多交一个月的社保。
事情已经这样,张女士只能慢慢调整心情,在家继续养胎。
但某一天,在朋友圈看到的一条消息,却让她非常生气,甚至不惜和原公司对簿公堂。
●—≺另起炉灶就差了自己≻—●
等在家没有事的时候,张女士为了打发时间就会去朋友圈里翻一翻看一看。
上家公司虽然只呆了几个月,但也加了几个同事的微信,就因为这一看,张女士发现了问题。
在张女士微信里的这几个前同事,在离职后依然在同一家公司。
张女士当时就非常奇怪,她就更仔细的翻了翻,发现他们所在新公司的老板就是以前的、已经注销的那家公司的老板。
看到这张女士就明白了,说什么经营不善才注销公司,原来就是为了不再让自己享受产假才连夜跑路了,这老板的格局也太小了。
而且以前公司的人都在,除了自己,这不是欺骗是什么?
对此,张女士忿忿不平,甚至直呼:老板玩不起。
张女士为此查找到新公司的联系方式,要求老板也要把自己录用到新公司,并且签订劳动合同继续给与自己产假。
看老板对自己的要求置若罔闻,张女士直接将对方告到了劳动仲裁,要求对方继续履行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在了解完所有事情后,劳动仲裁却没有支持张女士的要求。
原因就是根据公司注销时的各种手续、证明,公司就是因为经营不善、资金运转不灵才注销的,不存在欺骗行为。
新的公司是用剩余资金创办的,合法且合规。
张女士的劳动合同是和这家公司签订的,当公司注销时,所有的合同已经作废,而且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
其次,张女士在新公司没有签订合同,也无法证明自己在新公司工作过,所以不能支持张女士的要求。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张女士当然不能同意。但对于她的那些要求,公司肯定不会认同。
没有办法下,张女士找来了媒体,想要媒体居中调解。
但公司的回复就是自己已经给张女士多交了一个月的社保,也是仁至义尽,张女士想要再到新公司,是不可能的。
●—≺事情究竟谁对谁错≻—●
张女士隐瞒自己怀孕的事实,想要让公司在怀孕期间给自己发工资,减轻自己的压力,这当然是不对的。
但反过来想,张女士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不就是因为知道女性尤其是怀孕的女性会在职场中被排挤吗?
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在试用期时,公司就应该给缴纳保险,如果这样推算,张女士也不存在故意隐瞒的事情。
当然公司是提前说明,只有过了试用期才能缴纳保险,但这么做,本身是不是就违规呢?
张女士三个月后能签订劳动合同,就说明公司对她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是认可的。
她本身是够格通过试用期,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
如果她没有隐瞒怀孕的事情,会不会就让她自身的能力打折扣,成为不能被录用的人,这算不算一种隐形的职场歧视呢?
也许有人会说,你不能晚几个月或者一年再怀孕吗,如果你为公司创造了一定价值,公司肯定也不会干出卸磨杀驴的事情。
首先就算预防措施做的再好,突如起来的怀孕总是时有发生。
当然,有很多女性会为了自己的事业选择打胎。
但剩下的人也有选择留下胎儿的权利,不能因为这个就认为她没有给公司做出贡献,试用期三个月就是坐在公司的木头人吗?
其次就算做到高位、已经为公司做出贡献,但因为怀孕生子被变相降职、变相辞退的人有很多,怎么能知道自己就不是其中一个呢?
当然,这也不能全说是公司企业的错。
疫情三年,全世界的经济都非常颓靡,肩负众多员工生存的老板,压力当然更大。
很多老板就因为那几年,倒闭、破产、赔钱的人比比皆是。尤其是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越来越压缩。
为了能把公司撑下去,很多一个公司都只有几个人。
如果是这样的情况,就算有一个张女士,占着位置几个月还有不小的工资支出,对老板来说也是非常大的压力。
而选择注销公司的这位老板,可能就是其中一员。
如果是在公司红火的时候,他也不可能因为一个人就让自己的公司消失,不然之前的合作、合同怎么办。
现在很多人对找工作都太过理想化,像入职就交保险、周末双休、节假日都休息的公司有几个,特别是北上广深以外的城市。
打工人有打工人的难处,为了能尽快赚钱养家,对于很多不符合规定的条件都可以妥协。
对于很多公司企业来说,能按时支付工资就已经很难,就别说有什么福利了。
当然,也有奉行压榨政策的公司,而这就是劳动仲裁存在的意义所在。
结语
职场女性不容易,想要结婚生子的职场女性更不容易,如何才能保障她们的权益?
故意隐瞒当然不可取,但更应该追究的是她们为什么要隐瞒,如果有足够的保障和平等的对待,又有几个人会隐瞒呢?
只想让企业让出利益、去承担女性怀孕生子成本,造成的结果只能是女性更加受歧视、更难找到工作。
这就需要国家能有完善的政策,让企业更愿意接纳怀孕生子的女性,让她们在职场上,拥有更自由、更平等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