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期间无奈被停薪留职,公司却认为是旷工,法院:解除合同合法
陈婉女士的案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争论。她从2014年开始在上海一家金融公司工作,月薪17000元。2020年3月陈婉女士怀孕后,出现严重的妊娠反应,多次向公司请病假。然而,公司不仅不答应,反而要求陈女士调岗降薪,否则他将无薪留下。面对公司的不公,陈婉女士不得不选择无薪留下来抚养孩子。直到2020年11月17日,陈女士顺利产下一子。2021年3月26日,产假结束后,她按时回到公司上班,但公司拒绝为其安排工作,并于3月31日通知陈女士,因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陈女士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工资和服务费的差额。
经仲裁委员会听证,仲裁委员会支持陈女士要求公司支付多笔赔偿金,包括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3月25日产假工资42360.43,以及违规解雇补偿金的劳动合同。92083.33元,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差额68000元。但1-2次请求被人民法院驳回,公司不构成非法解雇。
对于2020年4月16日至11月16日期间的薪资问题,陈女士称是停薪留职,而公司认为是旷工。不过,由于陈女士无法证明曾强公司强迫她无薪留下,这部分工资要求也被拒绝了。陈女士曾在微信通讯中提供过相关记录,但这些记录并不能证明公司同意停薪停工。在此期间,陈女士没有向公司提交病假单申请。公司认定她旷工天数达到108天。就算扣除病假天数,也远不止三十天。.因此,法院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虽然公司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但陈女士认为,公司应该尽早告知她病假申请和旷工记录,而不是等到旷工时间足够长再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她才能有有机会向公司证明她的身体状况并提供补充材料。此外,在停薪留职的情况下,企业也应该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指导,让员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该事件引发了社区对公司与员工关系的讨论。关于公司是否正确执行员工行为,意见不一。还有一些人和专家认为,公司应该更专业地处理员工的请求和权利,以防止意外和仲裁纠纷。
陈女士的案例也提醒我们在实践中要注意法律事项的细节和注意事项。在完成所有相关文件和要求之前,我们不应轻易做出决定,否则我们可能会失去某些权利和地位,甚至受到惩罚。为了避免出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注意合同和规定的细节,确保我们得到公平对待,权益得到最大的保障。
最后,我们不得不思考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悬念的问题:如何确保在公司与员工的工作关系中,双方都得到公平对待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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