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陷阱”教你怎样防(整理5篇)
 
  “喵了也没猫”投稿了5篇“求职陷阱”教你怎样防,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求职陷阱”教你怎样防,供大家参考。
 
  “求职陷阱”教你怎样防
 
  篇1:“求职陷阱”教你怎样防
 
  “求职陷阱”教你怎样防
 
  如何找工作应聘,如何防范陷阱,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是每一位求职者都关心的问题,日前,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虽然广大求职者对于维护自身利益已经有了一定认识,但迫于求职的急切心理,为了得到工作机会,往往不能正视求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或陷阱,以致最后给自己带来麻烦。对此,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要慎重求职,
 
  防范欺诈和陷阱。当心“三无”黑职介市劳动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发现,绝大多数“黑职介”都存在无职介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上岗人员资格证明、提供假信息、乱收费等多种违法行为。这些“黑职介”提出的收取所谓“上岗费”,在300元至4000元之间不等,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市物价部门所规定的中介费用限额。并且,市物价部门关于中介费用的规定中也根本没有“上岗费”一说。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徘徊在这些“黑职介”周围的'打工者,通过职介机构求职时,一定要看清楚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尤其要注意经营证照的营业范围中包不包含职业中介业务。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时,要看单位是不是给办理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辨析能力,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心“搜刮式试用期”
 
  有一家饭店,一次便招聘了80名服务员、洗碗工以及收银员。招聘时规定薄薪试用3个月,期满加薪。然而不到3个月,大部分都被解雇了。随后故伎重演再招一批以补其缺。总之是雇了就辞,雇辞之间很难超过3个月,试用期变成了对廉价劳动力的“搜刮期”。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利用试用期来盘剥廉价劳动力的做法,近来有增多的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解雇的所谓理由大多来自单方面苛刻条件,比如规定节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请假等等,至于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劳动部又有多个文件对试用期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的强调,如《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换句更加清楚的话来说,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就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试用期,
 
  当心口头协议兑现难
 
  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的投诉中,对“口头协议”的投诉占有很大数量,它让求职者有苦难言。在最初求职时,有些求职者认为,反正试用期不过两三个月,口头协议也就差不多了。但有些存心欺骗求职者的老板利用三个月试用期让求职者完成任务后就借口试用期表现不好不能正式录用把求职者炒掉。至于这段时间的工资,由于仅仅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文字作为保障,就非常容易出现纠纷。有时工资完全要靠老板的施舍,愿给多少就给多少,让求职者后悔莫及!为此,提醒劳动者,口头协议难兑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有法律依据。大胆投诉不必有顾虑
 
  据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介绍,今年来,在受理**投诉中,60%的群众不敢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他们主要是怕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实际上这种顾虑是没有必要的。对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有义务保护**人,为**人保密。如果用人单位打击报复**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如果泄露**人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分,并取消监察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被骗,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为了方便群众**投诉,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完善了**投诉制度。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口述**、电话**、信函**和网上投诉。目前,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21个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均开通了**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每天都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群众**投诉。
 
  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投诉网址:(晁振源王楠坤)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平区劳动保障监察科河西区劳动保障监察科河东区劳动保障监察科河北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南开区劳动保障监察科红桥区劳动保障监察科东丽区劳动保障监察科西青区劳动保障监察科津南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北辰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塘沽区劳动保障监察科汉沽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大港区劳动保障监察科武清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宝坻区劳动保障监察科宁河县劳动保障监察科静海县劳动保障监察科蓟县劳动保障监察科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劳人局天津港保税区劳人局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劳人局
 
  篇2:教你如何防求职陷阱
 
  如何找工作应聘,如何防范陷阱,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是每一位求职者都关心的问题,日前,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虽然广大求职者对于维护自身利益已经有了一定认识,但迫于求职的急切心理,为了得到工作机会,往往不能正视求职过程中存在的漏洞或陷阱,以致最后给自己带来麻烦。对此,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求职者,要慎重求职,防范欺诈和陷阱。当心“三无”黑职介
 
  市劳动监察总队执法人员发现,绝大多数“黑职介”都存在无职介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上岗人员资格证明、提供假信息、乱收费等多种违法行为。这些“黑职介”提出的收取所谓“上岗费”,在300元至4000元之间不等,这已经远远超出了市物价部门所规定的中介费用限额。并且,市物价部门关于中介费用的规定中也根本没有“上岗费”一说。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徘徊在这些“黑职介”周围的打工者,通过职介机构求职时,一定要看清楚职介机构是否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尤其要注意经营证照的营业范围中包不包含职业中介业务。与用人单位直接联系时,要看单位是不是给办理相关证件、签订劳动合同,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辨析能力,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当心“搜刮式试用期”
 
  有一家饭店,一次便招聘了80名服务员、洗碗工以及收银员。招聘时规定薄薪试用3个月,期满加薪。然而不到3个月,大部分都被解雇了。随后故伎重演再招一批以补其缺。总之是雇了就辞,雇辞之间很难超过3个月,试用期变成了对廉价劳动力的“搜刮期”。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利用试用期来盘剥廉价劳动力的做法,近来有增多的趋势。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那些解雇的所谓理由大多来自单方面苛刻条件,比如规定节假日不得休息、不得请假等等,至于劳动保险、医疗保险更无从谈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劳动部又有多个文件对试用期的规定做了进一步的强调,如19《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换句更加清楚的话来说,没有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就根本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试用期。当心口头协议兑现难
 
  在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接到的投诉中,对“口头协议”的投诉占有很大数量,它让求职者有苦难言。在最初求职时,有些求职者认为,反正试用期不过两三个月,口头协议也就差不多了。但有些存心欺骗求职者的老板利用三个月试用期让求职者完成任务后就借口试用期表现不好不能正式录用把求职者炒掉。至于这段时间的工资,由于仅仅是口头协议,没有书面文字作为保障,就非常容易出现纠纷。有时工资完全要靠老板的`施舍,愿给多少就给多少,让求职者后悔莫及!为此,提醒劳动者,口头协议难兑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才有法律依据。大胆投诉不必有顾虑
 
  据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介绍,今年来,在受理**投诉中,60%的群众不敢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他们主要是怕用人单位打击报复。实际上这种顾虑是没有必要的。对于劳动违法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进行投诉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有义务保护**人,为**人保密。如果用人单位打击报复**人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如果泄露**人的情况,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处分,并取消监察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被骗,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为了方便群众**投诉,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一步完善了**投诉制度。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采取口述**、电话**、信函**和网上投诉。目前,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和21个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均开通了**投诉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每天都有专门人员负责接待群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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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篇3:教你如何规避网络求职陷阱
 
  只登录大型网站
 
  很多大学生通过网站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工作,他们的经验之一就是:一定要找到可靠稳妥的网站,一些知名公司的好职位会出现在各种网站上,往往是在一些专业性的大的网站出现之后,相继又出现在小网站上,其时间差距从几天到几个月都有,甚至有的没有许可证的网站登载企业一年前曾发布过的广告。一些小网站有明显抄袭大型网站的嫌疑,不仅内容上拷贝,就连形式和网页设计上也有仿造的痕迹,让求职者无法信赖。因此,选择大型专业交流的网站进行投递简历,有的放矢,收效就会很好。
 
  求职者可将求职信息张贴在有许可的“无忧工作网”、“大学生就业网”等专业网站里,或将信息发布在一些点击率较高网站的专栏上,或直接登录用人单位的网站,捕捉网页上随时发布的信息,直接与单位联系。
 
  牢记不轻信不掏钱原则
 
  在某网站上得到一份面试机会的某大学生,在面试单位要求交100元材料费的时候毫不犹豫地掏了钱,因为他太想留在北京了。可是之后却没了音讯,再跑去面试的地点,发现已经人去楼空。
 
  刚刚出台的《北京市洽谈会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单位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或要求应聘人员以其财物、证件作抵押。所以,大学生在得到录用通知以后,不仅要反复看清楚公司的营业执照,还要牢记不掏钱的原则。
 
  在网上与用人单位的交流只是第一步,不可因为急于求职而轻易应诺,要与用人单位耐心交流,如有单位以考查能力为名,传来诸如翻译材料等要求完成,则需慎重,一次考查可以理解,如要求多次完成,则有赚取无偿劳动之嫌,
 
  参加正规网上活动
 
  网上存在不少局限,求职者并不能全面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为了防止受骗,大学生网上求职应参加由学校、教育部门、人事部门组织的正规网上活动。长期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人民大学人事学院周女士分析认为,学校在校园网上发布的一些信息可信度一般较高,而社会上一些以营利为目的的网站就难以保证了。
 
  现在一些大企业大公司通常的做法是通过网上接收学生的个人推荐材料,然后再到学校来考查、面试,最后才决定是否录用,直接在网上签约的很少。另外,由于网络的安全性还比较差,个人或企业在网络上输入的信息有可能被他人窃取、利用,造成名誉、经济上的损失。对此,大学生在发送简历前,应该先致电到单位确认;在网上进行“虚拟面试”后,求职者如果决定签约,应该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进入双方的真实接触阶段,了解得越多越好,以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底”。
 
  另外,网上求职要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要操之过急。今年就业形势严峻,网上会提供的岗位有限,而应聘者又多,求职的大学生容易产生焦急心理,认为必须赶在最初的几小时、一两天应聘。一旦网络拥挤,又转而心灰意冷,白白流失求职机会。通常网上会持续一段时间,要坦然地面对挫折和困难,大可不必自卑胆怯和过分焦虑,要积极调整心态迎接挑战。
 
  篇4:求职需防十大陷阱广州警方教你见招拆招
 
  求职需防十大陷阱广州警方教你见招拆招
 
  诈骗手段1招兼职“刷信誉”骗人买充值点卡
 
  网上常可看到一些招所谓“刷信誉”兼职的帖子,写着“每单任务只需5分钟”、“任务酬劳10元至50元不等”、“每天2小时,轻松过万”等信息。如果你按帖子上的联系方式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往往会发来一份工作申请表和工作流程介绍。工作可能是买各种充值点卡刷信誉,当信誉值达到某个标准,即可返还现金,另有佣金提成。事实上,当你大额支付后,佣金和本金根本不会到账。
 
  警方支招:
 
  ”刷信誉”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欺骗行为,这类兼职工作往往存在猫腻,不法分子在发布虚假信息时,一定会提到“高回报”、“收益快”等,一开始还会返还本金并支付佣金,而这只是为了诱惑求职者投入更多的钱。
 
  诈骗手段2求职者等通知等来“猜猜我是谁”
 
  面试结束,“招聘者”让应聘者回去等消息。不久,应聘者便接到“猜猜我是谁”、“我是领导,明天到我办公室来一趟”之类电话。应聘者求职心切,以为这个电话是此前面试部门打来的,容易连连答应不法分子的要求,不知不觉陷入骗局。
 
  警方支招:
 
  务工人员一定要到正式的、合法的劳务市场找工作,最好能确认用工方的联系方式。千万不要轻易相信陌生电话,更不要随意将贵重物品、证件或钱财转交他人,发觉上当受骗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
 
  诈骗手段3勾结皮包公司合伙诈骗
 
  一些所为了获取应聘者的信任,与一些或皮包公司合伙进行诈骗。先由中介单位以推荐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务费等,后由或皮包公司假装招聘工人,收取体检费、服装费、押金等费用,再编织种种理由拒绝上岗或中途辞退。
 
  警方支招:
 
  在求职面试之前要认真了解招聘单位的相关情况,不要轻信其花言巧语。同时,找工作时不要将本人的身份证、暂住证等有关证件随意交给招工者,防止被骗子控制,而被逼交出钱财。
 
  诈骗手段4中介收服务费后“好单位”不见了
 
  一些中介公司在醒目地点张贴相当诱人的招聘启事吸引应聘人员上门,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后称招聘的职位已满,只能安排应聘者到偏远、工作环境差的岗位,或承诺尽快联系合适的单位,让应聘者留下联系方式,但这些承诺根本没法兑现。骗子找各种理由敷衍、刁难应聘者,应聘者求职心切,无暇长久等待,只能另找工作,且被骗钱财金额不大,只好自认倒霉。
 
  警方支招:
 
  正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对于应聘要先交报名费、培训费的.条件,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诈骗手段5租用临时办公场所办公骗报名费
 
  一些不法分子在人员流动量大的热闹地段租赁临时办公地点,以丰厚的待遇条件为诱饵,大张旗鼓进行招聘,在骗得多人上当交纳报名费后,立即携款逃之夭夭。应聘者等不到上岗通知找上门时,才发现早已人去楼空或物是人非了。
 
  警方支招:
 
  求职者应到正规的人才市场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劳务中介,在应聘过程中应留意招聘地点是否固定或正规,
 
  诈骗手段6网络上设好陷阱要求求职者转账
 
  如今,越来越多人选择网络求职,一些骗子乘虚而入,编织各种美丽的陷阱,诱骗求职者把钱存入指定账户以达到诈骗目的。
 
  警方支招:
 
  通过互联网方式应聘的,要首先确认该单位的真伪,不要被那些诱人的待遇所迷惑,更不要贸然向招工者所提供的银行账号汇钱。
 
  诈骗手段7吹嘘有关系要求事主交钱“疏通”
 
  诈骗分子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事主找到好工作,但为了“疏通关系”需要花钱。当事主交钱后,骗子就会逃之夭夭不见踪迹。
 
  警方支招:
 
  进城找工作最好与有打工经验的同乡结伴前往或求教于他们,这样可以少走弯路、不受骗。对街头的小广告要慎之又慎,这些广告往往以优厚的待遇和工资报酬诱惑急于找工作的人,其中不乏骗取钱财的黑广告。
 
  诈骗手段8手机群发招工信息骗取事主费用
 
  “某酒店因业务发展需要,诚招业务员,年龄18岁至40岁,月薪8000元;某服装公司招聘女工,月工资3500元……”看到这样的手机信息,千万要小心。骗子常以优厚待遇为诱饵,通过手机群发招工信息的形式,诱骗求职者上钩。如果求职者打电话咨询,往往被要求交报名费、押金等。这些人在骗取钱财时,根据报名者的急切程度来决定报名费和押金的数额,200元至元不等,得手后便把手机号和银行账号一同注销。
 
  警方支招:
 
  正规单位发布招聘信息一般不会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对手机接收到的招工短信,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诈骗手段9声称事主通过监控面试需要转账
 
  不法分子假装要对应聘者进行“面试”,事主赴约时,对方又来电话,说不用面试了,有关部门已通过监控录像对事主进行暗中“面试”,认为事主符合招聘条件,“面试”已经通过,过几天就可以上班,但要事主先交纳押金和体检费,公司不要现金,要求事主直接将相关费用汇入公司账号。随后,事主从银行向该账号汇入钱财。汇款后,事主打电话询问何时上班,被对方告知等候通知。随后,事主再也打不通对方的电话,才知上当受骗。
 
  警方支招:
 
  一般单位都有一套较为严格的招聘制度,对于声称通过所谓“监控面试”的“招聘单位”要格外警惕,慎防上当受骗。
 
  诈骗手段10假称招“男女公关”两次骗取费用
 
  诈骗分子打着“某酒店”、“某俱乐部”等虚拟娱乐场所的名义,在媒体甚至街头发布“招收男女贵宾接待、司机”的信息。等应聘人打来咨询电话时,诈骗团伙成员会告诉应聘者是去做“男女公关”,并描绘日赚斗金的“美好前景”。等事主心动了,就会被这伙人要求先交百元至千元不等的“报名费”。收钱后,“工作人员”会按约定时间将应聘者带到某酒吧、KTV等娱乐场所包房内“面试”。面试时,对方会挑三拣四,说对方穿着不行、身材不好等等。于是骗子又带应聘者离开包房,告诉应聘者需要“包装一下”,借此要求应聘者再掏“服装费”,进行第二轮诈骗。
 
  警方支招:
 
  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青年务工人员突然遇到有高报酬、优厚条件的工作时,请保持清醒的头脑,谨慎前往,以防被骗。
 
  篇5:求职先要心知肚明防陷阱
 
  求职先要心知肚明防陷阱
 
  用工需求心要明
 
  记者在太原劳务市场发现,春节一过,大批“性急”的民工已经开始进城找工作了,然而当前市场需求并不“急”,民工们想找到一份工作不太容易。据了解,太原劳务市场的春节假期原定放到初六,但初二就有一些民工聚在场外,所以管理部门临时修改计划,正月初三提前开门,当天进场上千人,而每天只有几十个人和用人单位签订临时协议,就职情况不太理想。许多人只能徒劳往返。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义说,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劳务市场上存在供需脱节现象。民工的性别结构也不太符合市场需求。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能力最强,招工计划中女性占了很大的比重,春节过后几天,到太原招工的企业主要来自成都服务行业,招工名额70%是女性,尤其是家政服务、保姆十分紧俏,但应聘者70%是男性。所以了解各城市招工的需求情况,才能做到有的放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了全国62个城市劳动力市场2001年第四季度供求状况信息。这62个城市分布在全国各大区域,拥有市区人口1.08亿人,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人口的43%;拥有市区从业人员4696万人,约占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市区从业人员的48%。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从总体状况来看,劳动力总量供大于求,供求倍率为0.75。从劳动力需求状况来看,第三产业的需求增长了2个百分点,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需求结构稳定。从行业分布看,对劳动力的需求依然集中在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和制造业三大行业,三者合计约占总需求的67.4%。66.2%的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其中对女性的需求略多于男性。从2002年1季度起,一些城市也将纳入全国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信息发布。
 
  日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北京、天津等24个大中城市,对往年使用外地农民工较多的企业今年春节后招用农民工的意向进行了调查。在接受调查的5287家企业中,有2/3的企业需招用新民工,招工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1个月以后,3个月以内,且招工总量有限,特别是节后半个月内招用新民工的数量很少。这些用工企业主要集中在建筑家装、纺织服装、机械电子、饮食服务等行业。这些企业大都对民工的素质提出了明确要求。文化水平方面,90%以上的岗位要求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20%以上的岗位需要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技能水平方面,80%的岗位需要达到初级工以上的水平,其中13%的岗位需要具备中级工的职业资格;熟练程度方面,81%的岗位需要熟练工人。
 
  政府有关部门提醒广大民工朋友,在外出之前,应仔细对照用工城市的用工需求状况,特别是行业的分布,招工的时间和对素质的要求,避免徒劳往返。
 
  务工求职防陷阱
 
  鉴于每到岁末外来打工者难讨工钱的事屡有发生,过完春节,面对新一轮民工求职热潮,业内人士提醒:出门务工,谨防陷阱。北京崇文区职介中心外来劳动力分中心市场部姚先生提醒求职的劳动者,千万不要到非法职介中心去找工作。这些非法职介中心没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大多借用别的职介中心营业执照复印件,根本就没有介绍职业的`资格。这些非法职介中心骗人的方法有两种:提供假信息和乱收费。非法职介中心往往攥着一大堆假的或过期的用工信息诱骗求职者上当。其实,这些信息大多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这些地方的收费也不低,最低也得150元。外来人求职心切,一看那么多的信息和职介中心“信誓旦旦”的承诺,就很容易上当。
 
  手续规范马虎不得。法律观念淡薄使一些民工吃亏不浅,北京东城区职介中心陈先生说,外来人员在京务工,首先要有身份证,还得有暂住证、婚育证等,这些要到外来人口在京居住地的派出所和街道去办。民工与用人单位谈好以后,应到市场管理部门办理登记,签定临时协议。市场管理部门一方面应该帮助民工核实用工单位证件是否真实齐备,一方面在签定的临时协议中,将双方的责、权、利以及工作地点、时间、工种、工资写得一清二楚,以避免劳务纠纷,保障民工利益。然而,很多民工与用人单位谈妥以后就一起走掉了,结果上当受骗。有些民工找工作竟不带任何证件,把身份证丢在老家,这种情况还很常见。其中原因,一是初次打工不懂规则,二是一些人法律观念不强,不带证件是因为不愿意严格遵守合同,如果干得不高兴就一跑了之。殊不知,这样使自已和正规的招工机会失之交臂,反而落入了形形色色的“歪老板”的圈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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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个人简历网 作者:求职,陷阱,求职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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