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赠与合同1
 
  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
 
  股权的赠与合同3篇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甲、乙双方以携手合作,共同促进xxxxxxxxxxx公司的发展,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股权赠与协议》,以求共同恪守:
 
  甲、乙双方就赠送股权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由甲方发起设立,由甲方出资并注册为法人,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圆整。甲方拥有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为促进公司经营,甲方愿意将部分股权赠与公司员工乙方。公司经营范围:
 
  二、股份及股权的赠与
 
  甲方作为公司的出资人,同意将百分之十的股权赠与乙方,乙方应当严格履行乙方与公司签订的各类协议文件。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双方签订本协议且公司章程法定变更程序完成后,乙方既拥有公司百分之十的股权,按照法律及公司章程享受相应的股东权益。
 
  2、乙方同意在乙方违反与公司之间签订的任何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赠与股权。
 
  3、如因乙方过错导致公司经营不善或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损失,甲方也有权决定无偿收回乙方的股权。
 
  4、乙方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人转让受赠股权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双方约定甲方收购所赠股权的购买价格为元。
 
  四、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之前或签订后,协议生效前或生效后或协议终止后,不管双方是否继续合作,双方均应对本公司和协议涉及的一切内容进行保密。如因泄密行为导致甲方或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含因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某项手续而对该协议的透露。
 
  五、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按照公司章程执行。
 
  六、协议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本协议继续有效。
 
  2、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的乙方不在本公司任职,甲方均有权以元的.价格收购原赠与的股权。
 
  七、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负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股权转让或赠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行为无效。乙方应当撤销该转让或赠与行为,并向甲方无偿交回股份及相应股权。因此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或公司损失。
 
  八、适用的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司章程依法完成变更及备案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股权的赠与合同2
 
  甲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上海某某有限责任公司
 
  赠与人:
 
  受赠人:
 
  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对企业高管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的激励与约束,使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其积极**和创造**,促使决策者和经营者行为长期化,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赠与人、受赠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同意就有限公司股权期权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赠与
 
  1、赠与人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原始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本协议签订时赠与人占公司股权%,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赠与人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为激励人才,留住人才,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股票期权平均赠与给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受赠人可在指定的行权日期即公司上市之日起享有公司普通股。
 
  3、受赠人一、二、三、四、五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4、本协议赠与标的股票期权生效之日为公司实际上市之日,受赠人于公司上市之日次日起可行使认购相应期权权利,即股权生效以公司上市为附加条件。
 
  5、受赠人有权在赠与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认购全部受赠期权。若期权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未认购全部期权,视为受赠人拒绝接受赠与,则剩余股票期权失效,剩余股票权利回归甲方。
 
  6、受赠人在兑现股权后才能成为公司股东,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7、本协议旨在通过赠与公司股权的方式激励公司中高层管理员工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赠与人将通过公司绩效考核标准审核受赠人的工作情况,如果成绩优异,则赠与人另向优异的受赠人赠与额外数量的股票期权,具体赠与数量由绩效考核表决定。
 
  第二条受赠人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实现条件到来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
 
  (2)全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后没有继承人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三条受赠人转让股权的限制**规定
 
  受赠人受让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转让其股权时,赠与人具有优先购买权,即本协议赠与人享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为:
 
  (1)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内(含三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每1%股权,赠与人须支付认购款人民币元,且受赠人每年转让股权的比例为不得超过50%。
 
  (2)在受赠人受让股权后,三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1%股权转让价格依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赠与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受赠人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3、赠与人及其他股东接到受赠人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赠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
 
  第四条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受赠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赠与人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实现之前或者受赠人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赠与人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分别自各方签章之日起对其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七份,签字方各执一份,有限责任公司保存一份,七份具有同等效力。
 
  赠与人:
 
  股权的赠与合同3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赠与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第一条赠与标的
 
  1、甲方拥有上海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是该公司的合法股东;
 
  2、甲方同意将其拥有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的股权给乙方;
 
  3、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赠与。
 
  第二条赠与条件
 
  1、为取得上述赠与,乙方应为公司提供如下服务:(这只是合同样本,暂时还没有协商,但不知道是否规定一定要有服务?)
 
  2、乙方为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占公司股权总额1%的股权赠与乙方,但所赠与的股权累计最多不超过公司股权总额%。
 
  3、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是连续的,非经甲方同意,不得中断。
 
  第三条赠与程序
 
  1、乙方连续服务每满1年,自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提请公司向登记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将股权变动情况登载于公司的股东名册,同时向乙方出具《出资证明书》。
 
  2、如此项赠与需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甲方应负责取得该项同意。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1.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乙方严重侵害甲方或甲方的近亲属;
 
  (2)乙方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3)乙方未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或擅自中断服务。
 
  2、因上款第(1)项、第(2)项撤销赠与的,乙方应当返还其基于本协议受赠的全部股权,并配合甲方和公司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因上款第(3)项撤销赠与的,乙方无须返还依合同已取得的股权。
 
  3、赠与撤销后,本协议终止履行。
 
  4、除本条第1款规定之情形外,乙方已提供本协议第二条第1款约定的服务,甲方不得撤销赠与。
 
  第五条承诺和保证
 
  1、甲方保证对依据本协议赠与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上述股权未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
 
  2、乙方承认原公司章程和股东之间的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
 
  3、乙方承诺,除非经甲方事先同意,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条股权赠与的法律后果
 
  1、股权赠与完成后,乙方即成为公司股东,按其股权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2、公司已经发生的债权债务不受股东变更的影响。
 
  第七条费用的负担
 
  本转让协议实施所需支付的有关税费双方各负担二分之一。
 
  第八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守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
 
  1、本协议由双方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执一份,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来源:股权的赠与合同 作者:赠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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