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身亡小学生母亲坠楼,律师:网暴者可负刑责
 
  武汉一小学校内被撞身亡小学生谭某尸骨未寒,家中悲剧又起。
 
  6月2日,多张微信群聊截图显示,小学生谭某的母亲杨某在小区内坠楼身亡。媒体从权威渠道证实:情况属实。
 
  自谭某出事,母亲杨某出现在公众视野,其外貌引起不少网友关注,还有网友称其维权是为“讹人”。
 
  孩子被撞,网友却评论其母
 
  杨某出现在为儿子谭某维权的几段视频里。
 
  不少好事网民拿出放大镜,从头到脚研究杨某的外貌、身材、穿衣、配饰,甚至还对杨某的维权目的提出质疑。
 
  “妈妈的穿着打扮是用了心了”、“身材更好”,一些网民对杨某的悲痛视而未见,评论起杨某的穿着。
 
  另有网民对杨某去孩子学校维权提出质疑,“确实是学校和老师的全责……道歉了挨打了赔钱了,这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国很多地方的成年人死亡赔偿金,(杨某)又扯上了班主任和120都有问题,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大家越来越反感就在于此,很不幸很可怜很震惊,但是然后呢?让全世界陪葬吗?”
 
  根据媒体报道,自孩子出事后,杨某一直处于伤心中,网上的舆论也造成了一定压力,轻生的原因究竟为何,目前也未可知。
 
  网暴者可负刑事责任
 
  杨某跳楼令人扼腕叹息,有孩子的妈妈们更能感同身受,“失去孩子的妈妈天都要塌了。为什么还要去喷她?”
 
  有人说,“把这些键盘侠找出来,负刑事责任。”
 
  逝者已逝,不知道网络暴力是否成为杨某踏上阳台结束自己生命的诱因,但令人心惊的文字现在依旧存留在网络间,让人无法忽视网络暴力的无孔不入。
 
  网暴施暴者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北京市京师(郑州)律师事务所商业刑事部主任秦明律师告诉顶端新闻记者,施暴者应首先承担刑事责任,“根据网暴行为的具体情况,施暴者可能涉嫌侮辱诽谤罪或寻衅滋事罪。”
 
  秦明解释,本案中相关人员采用公开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且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涉嫌侮辱诽谤罪,按照法律规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相关人员在网络上无事生非,辱骂他人,扰乱社会秩序,且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也符合我国《刑法》关于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网暴很近,网络平台拒不删除相关评论可报警
 
  普通人离网暴很近。
 
  2022年7月,杭州女孩郑灵华因一头粉色头发成为焦点,她第一时间拿到录取通知书,与病床上84岁的爷爷分享这一喜讯,却因发色被说陪酒女,夜店舞女,甚至攻击她生病的爷爷。郑灵华因此患上抑郁症,于2023年2月离世。
 
  2023日2月13日中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刘学州被网暴案进行网上开庭,据了解,开庭前,刘学州养家外祖父母表示,他们提起这个诉讼,不是为了经济赔偿,也没有任何利益诉求,他们希望刘学州被网暴致死的悲剧不要在互联网上再次发生,也希望通过这个诉讼,让网暴者付出法律代价。
 
  秦明说,根据网暴行为的严重程度,施暴者即使不构成犯罪,也应承担相应的行政或民事责任。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十日以下治安拘留,五百元以下罚款。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秦明说。
 
  “被网暴要勇敢用法律维护权益。”秦明认为,面对网暴,可积极维权,不要选择不理智的方式伤害自己。
 
  “网络平台对于诽谤、侮辱、谩骂的言论应当有识别、拦截、删除的责任和义务。”秦明回应,“当遇到网络暴力时,可以向网络平台要求删除相关言论。如网络平台拒不删除或网暴行为已给自己造成伤害的,可直接报警寻求帮助。”

来源:河南商报 作者:被撞身亡,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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