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男子刚结婚一个月,妻子就变了脸,跟他离了婚,还要分他一半婚前房产108万,法官极力帮他保住财产,还是被分走43.2万,男子顿悟,原来开始就是一个局,网友:她又要去坑谁?
女子到底怀着什么样的心思?男子能否拿回属于自己的财产呢?
杨先生因为和前妻性格相冲,经常吵架,打打闹闹的过了十多年,最终还是离婚了,由于在打官司争夺女儿的抚养权时失败,同时杨先生还分得一套还在月供的房子,每月还需要支付给妻子女儿的抚养费。
离婚后杨先生觉得自己根本猜不透女人心里都在想什么,根本猜不透。也没兴趣再找个,并且他也明白二婚不会像头婚,二婚都是带着目的来的。
每次和朋友聚餐时,朋友也会劝杨先生再找个伴,说杨先生年龄也已是中年,后半生肯定很孤独。
他也注意到自己的朋友的妻子都会打电话催回家,幸福美满,只有自己现在是孤家寡人。
回到家看见空荡荡的房子,只有自己一个人,瞬间孤独感席卷全身,于是杨先生觉得再婚。
自己的朋友也介绍给自己好几个,但是杨先生并不是很满意,不是要求太高,完全奔着钱来,就是负担重,带着俩孩子;要么长的不好看,不能带出去,要么就是对方不愿意自己的某些条件。
朋友们见都没成功就让杨先生去征婚软件上试试,他们也在私下帮帮忙。没想到杨先生还真找到了,是一位刚离异不久的姓梅的女士。
长的白白净净,说话很温柔,一眼看过去就会认为这位女士是一个安静老实的人,杨先生就直接把自己的情况告诉梅女士。
梅女士听完表示她很喜欢坦诚稳重的人,于是就同意和杨先生谈起了恋爱。
一接触杨先生就发现梅女士很会体谅他,还会担心他的身体。于是没过多久他们就同居了,他又发现梅女士很会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而且长的很漂亮,也很温柔。
杨先生觉得自己找到了可以交换自己下半生的时间的人。
于是杨先生就开始向她求婚。梅女士听后抿起嘴角笑道:“我很愿意嫁给你,但是我已经经历了一次失败的婚姻,我不敢再重新结婚。
但如果你把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的本子上,让我觉得我才是家里的女主人,我才能答应你”。
杨先生觉得自己二婚遇到真爱不容易,并且自己也想娶梅女士,但要娶她自己也带需要表达自己的真诚。
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心意,让她以后好好和自己一起过日子,并以后会好好对她。他不仅答应了,还进行了公证。
随后两人就迅速登记结婚,并举行了婚礼。
可让人大跌眼睛的是这才结婚一个月就离婚了。原因是杨先生和梅女士一结婚,梅女士就原型毕露,开始对杨先生胡搅蛮缠,不让杨先生再给自己女儿抚养费。
但是在没结婚之前,杨先生就给她说过要付给女儿抚养费。当时她很赞同,觉得这就是父亲该尽的责任。
现在却翻脸不认人,还要求杨先生把工资全部上交。如果不同意就离婚。没想到她还真的就开始起诉离婚,并要求拿走杨先生房产一半,杨先生的房子去掉房贷,房子是216万,梅女士要求分自己108万。
由于结婚的时候,杨先生把梅女士的名字写上房产证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梅女士要求离婚并要分走杨先生一半财产。
法官对于这种情况想借助法律极力帮杨先生护着财产。
但最后杨先生的财产还是被分走43.2万元,但是杨先生和梅女士都很不满意,杨先生一分都不想给梅女士,而梅女士觉得少了。
于是决定申请二审,二审也是维持原判
【法律点评】
1.梅女士要求离婚,并分割一半的财产,法院该如何最大化保护杨先生的财产呢?
根据《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房子本来就是杨先生的,加上他们都是二婚,杨先生把梅女士的名字加上一个月就离婚。当时杨先生外加的附加的条件是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婚前在房产上加名字时也没有各自约定各自所占的比例。这种情况下,法院是不会进行平分房产。除非为这个房子、家付出很多。
所以梅女士并没有如愿得到一半的财产,房子除掉贷款时216万,一半108万。最后法院只判给梅女士20%的财产,也就是43.2万元。
对此,你怎么看?
标题:这算洗房吗?
来源:探寻真相2百家号